大女兒四歲時,我們正好搬回台灣三年,那段期間女兒開始接觸音樂和律
動,學了鋼琴,也進入了弦樂器的世界。有朋友劈頭問說:「怎麼你們都逃
不過『學才藝』的迷思?」
我笑笑,心底並不認同這一項「學才藝」的帽子,因為我從來都不認為音
樂是需要特別看待的才藝。音樂、藝術、運動、閱讀等,應該如飲水、呼吸
一般,如此自然,人人皆可享受。我認為,這些被冠上「才藝」的各類活動
,事實上涵蓋了人生各個基本層面,而且每個孩子與家庭可以自行按照興趣
、費用、時間等不同考慮點,去學著玩、學著喜歡。只要學習的初衷正確,
讓孩子們從年幼期間廣泛接觸,將會為他們尋覓到合適的興趣。這些「才藝
」,是孩子「五育均衡」不可或缺的基礎,是生活教育的一環,也是孩子終
身賴以怡然自得的養分。
這事再為孩子播下平衡人生的種子,而非大家口中趕流行的「學才藝」。
在台灣的三年,曾聽過有位先生對妻子說:「孩子學那些都沒有用!學電
腦、英文、數學這種有用的學費,我出;那些沒有用的,你自己去想辦法!
」
也經常聽到人們嘆氣說:「現在的孩子真可憐,要學那麼多東西......」
在各種質疑、不解話語之中,我還是讓兩個女兒一一接觸了不同的「才藝
」活動,因為我相信這對她們人生的啟蒙都有絕對的幫助。她們悠然其中的
喜樂,反而成為我最大的安慰與鼓勵。
結束三年在台灣的日子,我們搬遷來到芬蘭。這些年來,從國際學校到芬
蘭學校我發現一個「真相」,就是孩子們課餘、假日去玩「才藝」,絕不是
台灣孩子的專利。有太多的歐美家庭讓孩子們從小就徜徉於各式音樂、藝術
、舞蹈、運動之中。但是,這些我們視為額外加諸於孩子身上的「才藝」,
他們卻稱之為 hobby,也就是「興趣」!
於是,在芬蘭,會看到嬰兒在零歲時期就跟著父母去上音樂班;三、四歲
時已摸過多種不同樂器,開始了音樂的啟蒙;五、六歲後,很有自信地對父
母說,我要學吉他......
於是,你看到芬蘭的孩子,不只上繪畫課,還去學建築、做模型;於是,
你看到芬蘭的男孩,三歲不到就興致勃勃地去玩打冰上曲棍球;於是,你看
到芬蘭的女生,小小年紀就滑雪裝備齊全,在雪地中玩著越野滑雪、下坡雪
道、滑雪板......
於是,你會這樣問著芬蘭的父母說,孩子有哪些「興趣」?他們喜歡上哪
些「興趣」課?「興趣」二字,不僅少了「為學而學」的壓力,也少了「才
藝」背後那種為較高低的競爭心態。
興趣,人人皆可有,有十、百種的選擇,沒有誰強、誰弱,誰行、誰差,
擅長者最後可以將興趣發展為專業,業餘但樂此不疲者,也學會終身玩賞,
並藉此陶冶性情。
任何有機會長期接觸不同興趣的孩子們,會自然體會到,所有事物非一蹴
可及,無論藝術、音樂、運動、舞蹈等的養成,需要的是時間與耐心,只有
一點一滴,才能真正累積實力,沒有三年五載的長期澆灌,難以成型。
所以,它們比起智力學業養成所需要的精神力氣,絲毫不遜色。孩子們藉
著學習這些「智育」之外的不同領域,瞭解到人生長路其實可以更寬闊、更
有趣。
在孩子們小的時候,就給予不同面向的啟發,這樣的「興趣」學習與啟蒙
模式,從冰島、瑞典到芬蘭等北歐國家都大同小異,也一代接一代的付諸實
現。
讓孩子們學習人生的不同領域,到底要從「興趣」還是「才藝」的角度來
看呢?我想,真正的差別或許就在於為什麼要引導孩子們接觸學習?如何做
才不會給孩子過多的壓力?父母的態度與期許為何、社會對「才藝」的看法
、孩子是否打從心底喜歡學等,將會是影響孩子們學習這些課程的關鍵點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